交强险质疑声中“锁定”降价
保监会有关人士认为,交强险保额提高保费降低是必然趋势
中国保监会3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的公告》,拟于本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费率调整听证会。
由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方案11月30日已经公布,显而易见,此次听证会的主题不是“涨价”,而是“降价”。
作为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交强险从施行之日起就引起很大争议,一时间要求调整费率之声不绝于耳。据已经公布的信息,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会员公司,向保监会提交了《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该方案显示,在12万元的责任限额下,交强险基础费率分车型将有不同幅度的下调,其中,普通家庭用车的交强险保费拟由现行1050元调低为950元,降幅9.5%。总体来看,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将有16种车型涉及降费,降幅5%到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近日明确表示,在第一年经营结果的基础上,保监会考虑到以后年度保险公司前期投入成本逐步消化、承保面不断扩大、公司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等因素,要求公司对交强险费率进行调整。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监会决定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交强险保额越来越高、保费越来越低是一个必然趋势,此次对降价事项召开听证会,正显示了通过听证满足民生诉求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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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听证会月中举行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了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公告,拟于本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
公告指出,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会员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监会拟于2007年12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
据了解,本次听证设听证代表22名。其中,投保人代表12名,社会公众代表4名,有关协会代表3名,专家代表3名。其中,个人代表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位代表应当为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投保人代表应当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属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投保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可以通过中国保监会公布的电子信箱自愿报名。
听证会还设旁听代表15名。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申请旁听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通过中国保监会公布的电子信箱(ptr@circ.gov.cn)自愿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投保人代表还应当提供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单单号和保险公司名称。中国保监会在符合条件的上述报名者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抽取时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上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12时整。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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