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644辆被扣摩托逾期不领将处理
2008年03月06日 17:58
记者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依照相关规定,警方于去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扣留的一批两轮摩托车,共1644辆,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超过30日没有提供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未前来接受处理。
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应自今日起三个月内到海口市丘海大道118号交巡警支队违章处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警方将依法处理。详情请登录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网站查询。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