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为推进海口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有效控制新污染源,实现海口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在海口市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禁止鸣喇叭。
据介绍,以下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以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东线高速公路凤翔路匝道口、新大洲大道与凤翔路交叉路口、龙昆南路与城西路交叉路口、城西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海秀西路交叉路口、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罚款50元。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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