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今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警方共扣留1383辆两轮摩托车。这些摩托车车主若是5月4日起三个月内未到该支队违章处理大队接受处理,警方将依法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据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被查扣的1383辆摩托车,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均超过30日没有提供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未前来处理。
为此,警方希望这些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在三个月内尽快到海口市丘海大道118号支队违章处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警方将依法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来源: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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