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参加建设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培训的人员已经圆满结束回琼。据称,我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实施工作将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于今年的10月1日正式开始。
据参加培训的省定额站站长田光明介绍,《规范》中有20条属于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力度非常大。我省将按照建设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结合海南的实际认真宣传贯彻,并迅速制定相关的验收规范标准按要求于10月1日出台执行。
据记者了解,我省建筑节能的推广工作力度很大,相关的《海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经出台实施,2007年上半年“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上半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于4月16日正式启动,旨在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特约记者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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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新建房要载明能耗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二十七规定: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今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北方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在25个示范省市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实现节能1250万吨标准。
(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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