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地产正文
台湾业主来海南讨说法
2008年06月17日 11:09

  已经超过交付期限一年半,房子依然没有交付,多次要求退房,开发商却不予理睬,来自台湾省的殷先生表示很无奈。记者联系该开发商,其表示6月底一定给予退房。

  近日,来自台湾的殷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看中了海南的优美环境和投资环境,于2006年4月24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海口市海渝中线27公里东山高尔夫俱乐部内的一套房子,开发商为海南泰翔(国际)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为2007年1月30日,总价为32.2077万元,已经支付首付13.2077万元,按揭19万元。

  殷先生说,至今未能交房,自己还要每月支付银行按揭,已经使资金套牢。为了腾出资金进行其它投资,殷先生要求开发商给予办理退房手续。2007年以来,殷先生多次发函和电话联系该开发商负责人,但对方含糊其辞甚至不予理睬。殷先生说这次他是特意从台湾飞抵海南处理此事,希望开发商尽快办理退房手续。

  16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海南泰翔(国际)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先生,他表示长时间不交房是由于后续资金不足,后期工程拖延了一段时间。对于殷先生的退房要求,公司会给予办理。但目前,一方面关于违约金问题双方还没有协商一致,其次,要求退房的客户较多,公司需要时间处理。公司会尽快与殷先生联系,并承诺6月底之前给予办理退房手续。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徐晓梅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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