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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查随意减免地价


2006年07月03日 11:55

  记者7月2日从省政府了解到,针对目前部分市、县政府和部门存在违规减免、挤占和挪用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严厉查处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随意减免地价、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或者违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等行为。

  通知明确指出市、县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是土地出让金的主管部门,市、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是土地出让金的代征部门。其他部门或者单位(含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一律不得征收土地出让金。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市、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印发用地批准文件和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并按照规定追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方艳)

  来源:法制时报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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