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7月17日电
●至2007年底基本完成海南钢铁公司等27个总公司系统企业改革,其中2006年争取改制完成255家,2007年争取改制完成131家。
●到2007年年底,386家海南省直属国企将有自己的出路,或改制、或关闭、或破产。
据证券导报报道,6月26日,海南省国资委下发了琼国资2006129号文件——《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07年底基本完成海南省27个总公司系统企业改革。涉及企业386家。
任重时紧
2004年的时候,海南省委、省政府就下发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工作方案》(琼办发200431号),明确要求在2007年底基本完成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在今年6月1日召开的全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上,海南省国资委主任裴真说,今年底海南省将争取40%的省属国有企业基本完成改制,其中10家省属行业总公司基本实现整体退出。这个工作目标宣告了海南省省属国企改革全面启动。
这个工作目标提出后仅二十多天,海南省国资委在6月26日下发的《通知》里提出了总体任务:“至2007年底基本完成海南钢铁公司等27个总公司系统企业改革,其中2006年争取改制完成255家,电子、冶金、纺织、华顺、建筑、开建、机械、二轻、建材、医药等10家省属行业总公司年内基本实现整体退出,2007年争取改制完成131家。”与此同时,海南省国资委也表示:“改革任务重、时间紧,必须抓紧落实”。
那么,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应该采取怎样的具体措施确保任务的按时完成,同时在此过程中应如何确保国有资产的不流失,记者采访了海南省国资委宣传处的沈处长,但未能得到相关答复。沈处长对记者说:“现在工作很忙,不方便接受采访,等有机会再说。”但在《通知》中,海南省国资委详细规划了海南省省属国企改革重组任务分解表,并派出7个改革工作组按任务分工到企业督促指导,也制定了定期报告、监督检查的详细规范,要求各改革公司一月一报改革进度。
国有资产会否流失
记者从海南省国资委2006年6月20日制作的《省国资委已批准改制关闭破产立项企业(297家)基本情况表》里看到,已有297家企业被批准进入改制、关闭、破产立项,其中下属企业数目较多的有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8家、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家、海南省电子工业总公司21家、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18家、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7家、海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16家。这297家企业资产总额702381万元,负债总额757492万元。
在国企改革中,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众人瞩目的一个工作重点。在2005年9月28日的时候,海南省国资委纪委就向企业下发了一个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琼国资纪20056号),指出:“最近一个时期,相继发现有的省属国有企业存放银行巨额资金发生重大流失”。对此,海南省国资委副主任郑琦曾说:“这也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不仅过去流失,现在仍在继续流失,在国资委眼皮底下流失。”
历史上,海南曾经的两家上市公司因此垮掉。一个是琼南洋,一个是琼海德。历建中、陈涛的成功公司以低于每股净资产3毛多钱收购了琼南洋国有股权,收购环节就出现了流失。他们进入琼南洋后,利用职务之便,掏空了公司资产和诈骗巨额银行贷款;马氏兄弟的国泰公司是以‘空手道’的手法收购了琼海德,不花自己一个子的钱就把国有股权变成私人财产,最后掏空了公司资产,欠下一屁股债一走了之。
已有88家企业进入改革立项的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洪义在接受《证券导报》“财经海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企改革要严格按政策办,资产处置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对此问题,海南省省长卫留成在全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上就要求,在企业的改制重组中要防止国有资产处置当中的腐败现象发生,坚持依法规范操作,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而国有产权转让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无疑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保证之一。“从根本上说,国有企业的问题实质上是产权问题,而国企改革许多深层次矛盾一时难以解决,也大多缘于不合理的产权制度。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主要包括:资产不真实,归属不清晰,产权不流动,国有股‘一股独大’,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确等。”海南产权交易所总经理裴东平如是说,“国有产权进入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挂牌和市场发动充分发现买主,引进竞价机制,由市场供求关系自主决定价格,才能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见《思考与探索——海南省国资系统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006年1月第1版)
如何安置职工
很多经济学家和国企改革工作者都说过,国企结构不合理、冗员过多,是历史遗留问题,要通过改革,解决这些问题,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职工下岗等问题;在国企改革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大多和职工再就业有关,和职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等保险有关。
海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吕宜勇曾撰文说:“企业要对出资人负责,也要对职工负责。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在处置资产过程中,如有可能,就要千方百计安排部分职工就业。”(见《思考与探索——海南省国资系统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006年1月第1版)
对此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洪义也说:“在国企改革中,应保证职工的合法利益,改革方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根据海南省国资委的统计数字,已立项的297家企业,职工总数23264人,其中在职职工15535人,离退休人员7729人。
据今年5月份省国资委下发的一个文件介绍,海南省拟拨付4000万用于2005年81家国企改革,今年仍将申请过亿元的财政补贴。(蔡仁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