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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商被花城抛弃?凤凰花城花商被下逐客令


2006年08月16日 08:02


凤凰花城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袁锦明 摄

  中新海南网8月16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15日,海口市规划局秀英分局举行听证会,听取了花商对拆除其棚屋及砖混房的意见,但仍难消除花商们心中的疑惑。

  20多家花商面临搬迁

  凤凰花城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滨涯湖开发区内,总规划面积约1100亩,与海口市万绿园面积相当。

  2000年前,这里曾是一片荒地。2000年上半年,海口市秀英土地房产开发公司着手开发这片闲置土地,并以海南热带花城项目对外招商。2001年,该公司将凤凰花城项目交由其子公司海南凤凰花城有限公司管理和经营。同年8月,海南凤凰花城正式营业。

  2003年,海口市相关部门审议通过《海南凤凰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规划,该花城被定位为海口集热带园林、花卉展销、旅游观光、生态社区于一体的永久性花市,一大批花商自2000年起相继入内,使这片荒地逐渐热闹起来。这里也得以成功举办了5届迎春花市。

  但好景不长,由于花商均租用土地经营,去年下半年花城里万花坊别墅群开建的时候,有11家花商被要求搬迁。今年6月,又有13家花商被要求搬迁。

  花商被花城抛弃?

  凤凰花城公司:只是暂时搬出

  花商:“朝令夕改”让投资者失去信心,花卉业受到挫折

  就花商搬迁问题,海南凤凰花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柯建云称,花商只是暂时搬出了花城,等凤凰花城按控制性详规建设好后,花商们照样可以回来租用铺面继续经营,这里仍然是海口的永久性花市。

  花商代表则称,2000年海口市四处招商从而将来自全国各地的花商吸引了来,其后还通过《海南凤凰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凤凰花城定为了海口永久性的花市。而到如今却又要将花商们全赶出去,这种行为让花商们很伤心。

  同时,花商们指出,让花商们搬出花城,对海口花卉业乃至整个全省花卉业而言均是个重大的创伤,花商们搬出花城后,海南省唯一的一家大型的花卉市场将面临消失的境地,有些花商已准备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经营。而按照规划,花城所建的花卉交易中心、超市、商铺等根本不符合花卉业的生产规律,一方面,这些商铺租金高而且一间房间容不下几盘盆栽,按照投入产出回报来看,不适合用来卖花卉。另一方面,海南气温高不适宜生长鲜切类花卉,而多是盆载等,而一般花卉交易中心多是用来交易鲜切类花卉的。

  据了解,目前凤凰花城的花商均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很多除在花城里有1、2亩地外,在花城周边也分别租用了百余亩土地来生产花卉。

  花城经营房地产砸了招牌?

  凤凰花城公司:依据规划,花商搬迁进行花城转型以提升其品位

  花商:花城内房地产增多,而未来规划中不适宜花卉业发展

  一些花商质疑,花城开发商在花城内建设20多栋别墅,并在花城门口以及花城内部,大打广告进行销售,开发商的房产销售广告已严重损害了花城“花卉展销”的主题,而据说13家花商所租的土地的所有者也准备在该地块上建房地产项目,花城俨然成了一片房地产开发地。

  海南凤凰花城公司有关负责人则称,花城建房地产项目只是花城规划中的一部分,未来还会建一些花卉交易中心、超市等,让花商搬迁也主要是想对花城的土地进行更好的规划建设,并摆脱目前花商粗放经营方式,从而提升花城的品位。

  据了解,按照花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凤凰花城主要分为四个区,包括西北区为盆景文化村,西南片区为花园社区,主要以小高层及多层住宅为主,东南区是以百花都会和花卉展销中心为标志的珍奇花卉植物园,东北区为滨涯湖公园。这些项目中就包括建花卉交易中心等。

  而花商代表则认为,该规划针对花商所建的交易中心、超市、商铺等,对于花商而言根本不实用,不符合花卉业生产和销售的方式,该规划在制定过程中也未征求花商们的意见。(罗霞)

  13家花商棚屋属违建要拆?

  听证会上意见难统一

  花商:

  遮阴棚和砖混房不属违建

  据海南日报报道,13家花商的代表说,花卉产业是复杂的产业,有的品种喜阴,有的品种喜阳,所以花商们才搭遮阴棚和砖混房等辅助设施。这些是生产必要设施。而这些设施也是2000年65家花商根据海南凤凰花城有限公司的规划统一修建的。

  花商法律顾问郭先生称,广东花卉大世界目前仍以大棚养殖为主,并且广东的花商在花卉大世界修建与花卉有关的辅助性设施,不属于违法建筑。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违法建筑建成2年后,规划部门不做处理,就不能称之为违法建筑。

  花商代表还指出,他们目前所在地块属于林业用地,并非城市建设用地。

  规划部门:

  未经报建就是违建

  对花商的说法,秀英规划分局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花商们搭的遮阴棚和砖混房等辅助设施,也属规划法调整范围,而这些设施多为自发建设的临时建筑,并没有依法办理报建手续,因而属于违法建筑。

  就该片地的土地性质,规划部门称,根据市政府2003年批准的凤凰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这13户花商所在地块为汇宇物业地块。根据规划文本和土地部门核发的土地证书,这块地并不是林业用地,而是建设用地。林业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并不代表就是林业用地。

   规划部门5年来没有拆除这些棚屋主要是考虑到该片地块对花商们来讲是临时性用地,在土地权益人上新项目前没有拆除违建物的必要,而现在土地权益人新项目将上马,规划部门必须维护土地权益人的权利。

  拆迁可能引发诉讼

  听证会后,13家花商代表表示,当初海南凤凰花城有限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基于此他们将与该公司对簿公堂。

  对于花商的态度,海南凤凰花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柯建云声称,如花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他们将予以应诉。(罗霞 袁锦明)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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