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为何环保局长为污染掩饰开脱?


2006年09月05日 08:06

  据新华社8月30日报道,山西省大同市的两级环保局两位副局长面对长年制造污染的企业,不是正视问题、采取措施,而是替企业掩饰,为自己开脱。一位说自己“到任不久,情况不清楚”,一位说“企业是试生产,仅仅生产了10多天。”报道分析认为,这些话“暴露了他们思想上的奇怪逻辑:其一,环保局领导不一定要掌握具体企业的排污情况;其二,污染问题要看到才算,看不到就没有。”“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替违法者开脱就是为自己执法中的失察、失职行为开脱……局长尚且如此,下属们的行为如何规范?环保形势怎能不严峻?”

  “环保局长为污染掩饰开脱”并非是个别现象。类似现象发生在当前我国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重大污染事故频发的背景下,具有典型意义。这再次说明,我们不是缺少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而是这些法律在执行中被大打折扣,甚至正在沦为强制力、约束力较低的“软法”;由于种种原因,环保执法在一些地方业已陷入某种令人无可奈何的困局———说起来“高度重视”,做起来却轻描淡写甚至无足轻重,可执行可不执行。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9部环境保护法规、15部自然资源法规;批准和签署了51项多边国际环境条约、1600余件地方环境规章。但是,每年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多达2万件,而最近8年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仅为3起。不管多大的事故,往往最终一罚了之,鲜见有关官员被问责,相关责任人被处置,甚至违法者还能从污染环境的杀鸡取卵般的发展中获利,而守法者因治理环境反而增加了成本,导致“守法吃亏、违法占便宜”现象。

  事关碧水蓝天和子孙后代生存权利的环保法律何以被漠视?肩负执法和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缘何为污染掩饰开脱?应该说,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指挥棒”无疑是导致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而忽视环境保护的根本原因。而作为环保法律的主要执行者,环保部门只是隶属于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执法行为有时不得不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和“经济发展大局”……

  要想走出执法困局,仅靠不定期的“环保风暴”毕竟收效有限,必须痛下决心强化环境保护的执行力。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建立环保责任问责制度,对那些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滥用职权而导致的污染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不仅要对环境污染的制造者绝不手软,更要给各级地方政府套上严格的环保问责“紧箍咒”。否则,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不可能得到根本遏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也很难实现。

  有消息说,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实行更为严格的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未完成任务、环境质量恶化、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而就在最近,环境监测失职渎职犯罪也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司法解释。我们相信,在各方重视之下,“环保局长为污染掩饰开脱”的现象能越来越少。

  (来源:工人日报,作者:郭振清)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如此“秘密协议”实为毒药
·"追债人"持证上岗折射法权迷失
·救助怀孕少女 激发婚前性行为?
·整顿“驻京办”重在挖根断筋
·大学生"献种"遭骗是谁的悲哀
·有感于40个先进,39个官?
·喜闻“农民工”改称“新市民”
聚焦海南
·10万水库移民将受国家扶持 海南两水库开始试点
·想"回国"上名牌大学 女"留学生"梦断三亚
·碧海为裙蓝天为披 新丝路模特秀魔鬼身材
·近万热心人士响应"全球通积分助学"捐赠启动
·海南"慰安妇"杨阿婆去世 心牵官司死不瞑目
·东方一恶性事件:7人溺死还是被炸药包炸死?
图片广场
米其林法国菜
晶莹剔透的美丽糖果
图集:令人惊叹不已的倒影风景
人体艺术,仔细从这些图中找找,模特在哪里……
建筑的万种风情,你会惊叹于这样完美
广告照片,你猜他们是卖什么的?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