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张钰告三大导演终审遭败诉


2006年09月12日 10:19


张钰

  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女演员张钰告三大导演名誉侵权案昨天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驳回张钰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这就意味着三大导演在媒体上评价张钰为“坏女人”、“很可怕”等语言并没有对其造成侵权。

  张钰因在2003年年底向媒体报料“导演黄健中性丑闻”事件而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2003年12月底,张钰向媒体报料称自己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的信息,证明2002年6月1日黄健中在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小霞发生了性关系。而她之所以公开此录音带的原因是黄健中迟迟不遵守“规则”,安排其出演角色,此事在媒体和娱乐圈引起了轩然大波。之后黄健中在媒体上回应称,那天确实和张钰吃过饭,但喝了两瓶啤酒后他就开始神志迷糊,完全不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

  此后,张钰先后两次接受《中国广播影视报》记者的采访,记者先后在2004年1月2日和2004年1月9日,在该报纸上写了题为《著名导演黄健中卷入录音带丑闻——张钰:我有重磅猛料没说》、《黄健中丑闻女主角发出最后通牒——张钰:我有黄导丑行的照片》的文章,两篇采访均为张钰一方的自我陈述,并没有相应的录音带、照片等证据佐证。同时该报转载了刊载于其他媒体的张纪中、于敏与黄健中等人对此事的相关评述,同时转载的还有《黄健中的四点声明》。

  其中张纪中评价称:“这个女人很坏、很可怕。她在我们的《蓝色妖姬》里演过一个群众演员,当时就用这个方法坑过黄健中。黄健中根本不可能做这种事。”

  于敏评价称:“他有一个当副导演的朋友,因没让张钰上戏,她就找到这位导演的妻子大吵大闹,说他强奸了她。朋友吓得差点跳楼,后来朋友用钱才摆平了此事……”

  黄健中则在声明中称:“尽管张钰曾用所谓2002年6月1日的录音带要挟过我,但是我还是要劝她学好,要挟是绝对不会得逞的,黄健中不怕威胁。”

  一中院终审判决张钰败诉

  2005年7月,张钰以张纪中、黄健中、于敏对媒体发表了有损自己名誉的谈话,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主办的《中国广播影视报》刊登了上述谈话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和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张钰主动通过多家媒体将其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甚至照片的事件披露出去,在并无相应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发表了大量个人的言论及看法,从而将自己置于公众关注的位置,因此其也就应当容忍乃至接受对方当事人及公众,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各种评价。

  《中国广播影视报》所转载的《黄健中的四点声明》,是事件当事人针对事实状态的描述及针对相关指责的正面回应,声明中并未使用侮辱、诽谤的语言毁损张钰的名誉。张纪中、于敏的言论,是针对张钰指责黄健中及圈内“规则”等种种言论的基础上所发表的相应看法,是对自己所了解的张钰另外一些情况的真实感受和对比描述,并不构成对张钰名誉权的侵犯。

  《中国广播影视报》在报道此事时有双方当事人的观点,且作者在“记者观点”与“采访后记”中表明了中立的观点,因此也不构成对张钰名誉权的侵犯。最后,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张钰曾在此案上诉开庭前向记者表示她绝对不会做一颗轻易划过的流星,但在判决后,她表示自己已做好退出演艺圈的心理准备,并会在手头之事忙完后向大家公布一些铁证来证实她之前说的事实。(记者郭志霞)


编辑:李朝杰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女员工俩月工资何以高达98亿元
·“丑陋”不出境,先得不出门!
·城市管理者与摊贩的“战争”
·又一个被情妇"逼"出来的贪官?
·干部出国,一年几次才算够?
·给治理干部出国培训腐败开药方
·交钱想当"共和国功臣"的都是谁
聚焦海南
·海洋科普展被叫停 海南科技馆建设还是遥遥无期
·触目惊心:海南平均每天有4.4电力设施起盗窃案
·门槛是否过高?海口城管回应人力三轮热点问题
·中央下达2600万元国债 用于海南省水利工程建设
·海南省文化稽查部门突查DC城:8成软件是盗版
·国内39家旅行社抵琼 考察海口旅游圈旅游线路
图片广场
动物搞怪图
一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鱼
绝色餐具 诱惑你的嘴巴
令人心醉的马球女孩~~
无限创意!一颗童心丰富的想象力
秋已至,再见我的爱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