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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民工工钱工程款滞留法院遭质疑 民工无奈


2006年11月10日 08:49

  中新海南网11月10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拖欠了10多年之久的工程款,儋州市政府依照法院判决将130多万元钱的执行款划到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的帐户后,海南中院却扣压着迟迟不发还给当事人。这笔包括200多名农民工工钱在内的钱款,不知何时才能领到。”11月8日,从儋州来到海口准备领取法院到帐执行工程款的林某,满怀疲惫而又无奈地对记者说。

  工程款被拖欠10年之久

   据林某介绍,1993年至1994年,他带领工程队完成了儋州木棠经济开发区市政排洪工程施工,但工程款却被拖欠。为此,他将儋州仁达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院。1996年经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和海南中院裁决林某胜诉,儋州仁达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林某100多万元的工程款及利息。

   但判决生效后,对方一直不履行。林某为此向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1年9月25日,海南中院以海南儋州仁达土石方工程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中止了案件的执行。

   2005年5月24日,经林某请求,海南中院恢复了该案件的执行。

  市政府划款中院扣压

   林某说,今年7月,海南中院再次给儋州市政府发函,要求依法执行生效判决,将应支付给林某的130多万元执行工程款划拨到海南中院的帐户上,再由中院发还给林某。

   今年8月下旬至9月初,儋州市政府分两次将130多万拖欠林某的工程款,划拨到海南中院指定的帐户上。

   林某说,他和众民工从儋州市政府得到这一消息后,高兴极了。当时,他心想这下拖欠200多名民工的工钱可以全部支付了。他随后与部分民工来到海口,请求海南中院将执行到帐的工程款支付给他们。但从9月至今两个月时间,林某等人先后7次来到海口,请求中院将工程款支付给他们。他先后找到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和主办法官,均遭到推诿,但又没有告诉他不将执行到帐的工程款依法发还给的理由。

   林某说,被执行到帐的工程款被海南中院无理扣压后,他又找到儋州市政府。儋州市政府也就此去函询问此事。省高院领导也就此事作过批示,要求海南中院尽快依法处理。但海南中院至今仍没将执行款发还给当事人。

  法制办不理解中院为何不划款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儋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女士。陈女士告诉记者,林某及众民工多次找到政府讨要工程款,他们已于今年8月至9月8日,先后将131万元工程执行款划到了海南中院的帐户上。先前,儋州市政府表示将钱直接划给工程队,但海南中院要求将钱划到法院帐上。对于海南中院收到儋州市政府划拨的工程款后,为何不及时发还给工程队,陈女士表示很不理解。儋州市法制办曾向海南中院发函询问此事,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海南中院:另一方申诉正在调查

   11月9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南中院相关负责人。据李副院长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收到了儋州市政府划给林某一案的130多万元钱工程款,钱现在存在法院的帐户上。林某也多次找到他,他也多次向林某解释是因为一个多月前,儋州仁达土石方公司对此案判决提出申诉,认为此案存在疑点。目前法院立案庭正在调查,等调查结束后,一定会将钱交给工程队,法院不可能扣压这笔钱。

   当记者询问为何仁达土石方公司在败诉10多年时间内,一直没向法院提出申诉,为何一个月前才突然提出申诉时,李副院长称此事超过了案件执行的范围。记者又问案件申诉法定时间应为多久时,李副院长表示他们会尽快依法处理此案,让林某再耐心地等几天。

   而儋州市政府法制局有关负责人则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案件一般应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提起申诉。他们也对海南中院对此案的处理表示不解。(云川 肖渊)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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