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没有"恶意欠薪"哪有"恶意讨薪"


2007年01月11日 09:09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日前表示,在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基础上,建管部门还将同时严厉打击“恶意讨薪”,对于少数企业或个人以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恶性影响的行为,将予以严惩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月10日《解放日报》)。

  媒体曾报道过一起“典型”的“恶意讨薪”例子:无锡一建筑包工头,因施工质量不过关,被业主要求暂停施工。当天,包工头便纠集手下民工围堵项目部办公室,要求按照他所测算的工程量,立即结清所有工资。最后,由项目部兑付民工工资30多万元,方使事情平息。事后经建设部门核算,该项目部多付人工工资近10万元。

  无锡的这场讨薪事件,大体上是符合有关部门关于“恶意讨薪”定义的。这一类“恶意讨薪”究其实质是敲诈勒索。有关部门也承认,此类“恶意讨薪”如果得逞,所获得的利益大多进了狡猾包工头的腰包,国家和集体资产受到损失,而更多无辜的农民工则成了部分包工头敛财的工具。所以,这类“恶意讨薪”本质上与农民工关系不大。

  但是还有一类讨薪,虽然自始至终没有半点恶意,但在有关部门眼里却是罪不可赦的。从爬上铁塔顶上讨薪,到脱光衣服讨薪,到拍卖乳房讨薪,都可以说是“恶意”重重。前不久还有人到劳动仲裁那里“告状”,可没人搭理他,不得以就把仲裁委招牌抱回了家。在我看来,这至多只能算是有气没地撒的“愤懑”,比起那些堵门的、砸车的和绑票的,“恶意”要轻得多。

  对“恶意讨薪”,我们应该分清楚三种“恶意”。一种是真正的敲诈勒索,打击这种行为,我当然举双手赞成;第二种是那些自伤自残的,对于这种“恶意”,相信有关部门要打击既不忍心也无从着力,至多判个“妨害治安”吧;第三种是因讨薪引发的报复等极端行为。真要上升到这种“恶意”了,有关部门恐怕也高兴不起来。以上之外,当然还有“理智讨薪”讨个三五年依然没有下文的,也有自认倒霉不给社会“添乱”的……

  但不管怎样,我们都不能回避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每个“恶意讨薪”行为的背后,都饱含着农民工无奈的叹息和伤感的泪水。如果没有拖欠单位对农民工权益的熟视无睹,如果没有拖欠者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肆意践踏,他们不可能冒着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甚至是生命的危险去采取过激的举措。到底是谁在制造“恶意”,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恶意欠薪”者尚且逍遥法外,“恶意讨薪”者反倒被严厉打击,如此怪象,恐怕值得有关部门好好反思了。

  来源:红网

  作者:陈才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用台湾高铁运兵以防"斩首"?

周杰伦现开价1亿"报复"华仔?

香港玩具展上的“风云人物”

美报:美国掐断扁"救命稻草"

全明星高尔夫收杆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浪荡希尔顿限制级写真
萨尔玛·海耶克 红酒艳情
蕾蒂西娅·卡斯特Laetitia casta非洲写真
拍个另类婚纱照 一次让你的男人露个够
美女进山做矿工 汗水湿身用身体体验生活
《男人装》1月女性大片蛇的夏娃 感受春的气息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