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贪官都是怕死鬼”


2007年06月15日 10:49

  “北京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审判长念到判处死刑后,稍微停顿了一下,但接下来没有缓期二年执行,这时的郑筱萸两眼一闭,双腿发软,就要瘫在地上了。”(《郑筱萸死刑判决司法解读:打破坦白从宽惯例》2007年6月10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中国历史上那么多贪官在午门外斩首示众,可是贪官反而越杀越多。朱元璋为惩治贪官发明的“剥皮揎草”法,剥皮者拿着刀子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着脊背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向两侧撕裂,皮肤被剥下后,再填上草,缝起来,这个“人皮草袋”被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以警示后任的官员,即使这样的严刑,明朝的贪官还不是照样前“腐”后继。

  两千多年前老子曾说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同样的道理,如果贪官不怕死,又奈何以死惧之?难道贪官真的不怕死?事实并非如此,贪官其实都是怕死鬼!

  从古至今,贪官大都是怕死的,春秋时期的晋国大夫羊舌鲋临刑之前跪地求饶,叩头如捣蒜,汉朝的淳于长凭借帮助汉成帝立赵飞燕为皇后,加官晋爵后,贪得无厌,行刑前面如死灰,瘫软在地,发出绝望的哀嚎。前四川省乐山市交通局局长、副市长李玉书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被执行注射死刑前一夜几乎崩溃,噩梦不断,哀叫不停,行刑前更是脸色惨白,双腿发软,举步艰难,表现的十分怕死。

  怕死,是贪官的共同特点。如果不怕死,贪官就不会主动交代、坦白从宽、主动认罪、主动退赃以获取从轻处罚,免其一死;如果不怕死,也就不会卷款外逃;如果不怕死,在一审判处死刑的决定后,明明知道自己是死罪难免也要想方设法上诉,寻找那一根根本就不存在的救命稻草;如果不怕死,贪官在被宣判死刑的那一刻,就不会丑态百出,出尽洋相,低头戚眉、痛哭流涕、捶胸顿足、目光呆滞、双腿绵软,甚至大小便失禁。

  贪官大都是一些素质很低的人,贪官怕死,甚者比一般人更怕死。在位时虽然是权倾一时,呼风唤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只是心存侥幸心理,自以为贪污受贿不一定会遭受党纪国法的惩处,享受腐败利益不一定会带来风险,拥有利益不一定会付出成本,却忘记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最终逃脱不了“伸手必被捉”的命运。等到被判处死刑的那一刻,就变成了一个怕死鬼!只是到了这个时候,想悔过自新,也是悔之晚矣!

  来源:正义网/郑明怀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山西黑砖窑379名苦力被救

高雄市长"当选无效"今宣判

成龙钦点刘亦菲接巩俐棒

预计5年后欧洲载客太空游

证券交易所里50岁老人居多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