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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中纪委发“八项禁止”规定


2007年06月17日 09:58

  中新海南网6月17日电 据海口晚报报道,15日下午,我市召开会议,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官宏伟出席并讲话。

  根据《方案》,当前关键是抓好启动阶段的执行工作。我市贯彻落实《规定》将分四步进行:学习自查并说清楚(6月15日至30日),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凡违反“八项禁止”规定的党员要珍惜机会,在限期内说清问题并如实上报;自我纠正(从7月1日至31日),在对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措施坚决纠正;组织核实(8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党员干部按时填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填写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起),要将贯彻落实《规定》取得的成效转化为长效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官宏伟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检查督促,协助党委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对不主动说清问题、拒不进行自我纠正的,或者在《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为贯彻落实好《规定》,市纪委设立了举报电话:66539394、66797599。

  作者:黎光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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