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原创]从“禁游令”看麻木的执行力


2007年07月09日 07:40

  中小学生暑假到了,鉴于全省今年上半年发生多起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省教育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暑期学生预防溺水的教育管理工作。无家长或老师陪伴,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事实上这一则紧急“禁游令”效果如何呢?据媒体报道,几天来,记者在海口市的南渡江、美舍河上游等处采访时,均看到不少中小学生结伴在江河水肆意玩耍游泳。“没有大人陪着来,你们不怕游泳有危险吗?”面对记者的提问,背着家长跑来南渡江琼州大桥附近河里游泳的孩子们,听了哈哈大笑,认为常来这游泳,不会有危险的。然而上月(即6月)2日下午,8名小学生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相约到琼州大桥附近游泳,其中一人溺水身亡。可见,政府的一纸通知起不到什么作用,“禁游令”好下,执行难。

  如果说今年上半年多起学生溺水事故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那么去年海南全省学生溺水事件更是值得“重视”,据了解2006年,海南省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100多起,导致59名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一个个生动活泼、青春年少的孩子们因缺乏有利的管教和看护等原因溺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他们本该健康快乐地成长、本该拥有绚烂多彩的人生,却因溺水戛然而止。一起起涉及人命关天的事件,没有理由不重视。然而,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重视”的结果仅仅是一张难成效的所谓的“紧急通知”。

  一说到游泳安全教育,政府部门只想到要求学长和教师陪护看管。事实上,如今放假,老师不可能还天天看着孩子,而每天繁忙工作的家长也不可时时管着孩子,加之天气炎热,孩子跑去游泳难避免。这样的“通知”是难行的,甚至可说这是要推御自己责任。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是否在全省调查、了解过哪些地方容易出现或常出现溺水事故地点?是否在这些地方设置安全告示?在游泳人群聚集的地方是否派有安全看护人员?对一些像白沙门海滩不适合游泳的地方,是否采措了强制措施?

  再者,有关人士建议,如今当务之急是为中小学生开辟更多的免费安全游泳场所,管理部门聘请管理人员看护。据了解,如今许多游泳馆都是收费的,收费较高,学生消费不起,却难见一间免费的安全旅游场所,许多学生只好跑去河边游泳。对此,我们的管理部门是否对此采取了行呢?

  近年来,《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曾经在本地风靡一时,大家都热衷提及政府的执行力。然而,眼下抓学生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仅出一则通知就算“执行”了吗?这种形式主义只是“信”出去了,至于是否真的把“信”送到“加西亚”,却没了下文。对事关孩子生命安全的工作如此一带而过,未免让人感到遗憾,相关管理部门理应警戒。

  作者:楚剑

相关链接:
[“禁泳令”好下执行太难 ]
[学生暑假安全,岂仅下文件禁游或取缔“黑网吧”? ]
[海南去年59名学生溺水身亡 游泳须有成年人陪护 ]
[溺水悲剧又重演 昌江昌化镇两名学生溺水身亡 ]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谁愿用"红楼"选手胡玫让贤

台军确定采购30架阿帕奇

南方暴雨已94人死25人失踪

陵水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

购数码产品小心低价"陷阱"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