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对话假记者:看不惯违法的事 想为三亚作宣传


2007年08月14日 09:03


警方缴纳的赃款。

  中新海南网8月14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此次落网的几名假记者是如何得逞的,他们又是怎么挑选“作案目标”的?今天下午,记者在三亚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分别与他们进行了一番对话。

  开副食店当上“首席记者”

  记者:你们之前是干什么的,怎么就进入了这个“行业”?

  林明豪:我原先是三亚市城乡综合开发办公室的,专管土地开发。2001年,跳到海南某报当记者,2004年,受聘《中国法治新闻》杂志社。

  庄帅:我在三亚还有一家广告公司,平时工作很忙,加入这个办事处,只是兼职的。

  黄金:我开过一家副食店,后来也开过一家歌舞厅,到这家杂志社时间还不长,主要是想搞经营,没想到发下来的证件是“首席记者”。

  内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记者:你们这个代表处有采访权吗?

  林明豪:2007年4月27日,《中国法制新闻》杂志社新闻广告有限公司海南代表处挂牌成立,总部还派一名副社长来指导工作,住了一个半月。当时我们经费紧张,没有什么钱,就派出全部人员拉赞助,如有赞助就以版面冲抵。

  代表处开过很多次会,内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代表处是经过工商局正规注册成立的,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权,还有采编权,但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代表处原先有9个人,后来开除了两个。

  这一行也有游戏规则?

  记者:当初挑选“下手对象”,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林明豪:代表处成立时间不长,在海南没有什么知名度,都是作新闻的,就想以曝光来提升知名度。他们干的一些事我当时都不知道,都是过后才汇报给我的。你说我们专门挑乡镇政府或基层派出所?没有专门想过。但这个行业也是有游戏规则的。

  庄帅:可能是自己文笔稍好些吧,就加入进来了,文章是我写的,其他事情我都不知道,也知道做这样的事是不合法的,都是他(指林明豪)叫我去的。

  黄金:我也是三亚羊栏人,也想为三亚作点宣传,同时看不惯个别部门违法乱来的事。(作者:吴钟斌 陈炜森 冉倩婷)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防扁演"迷航"欧盟航点拒降

电脑故障 2万人被困美机场

琼瑶澄清病逝传言:我还在!

信风水改村名办不了二代证

海南二三线城市土地交易热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焦点评说
聚焦海南
图片广场

中新社 海南分社 中新海南网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严禁拷贝转载,欢迎页面引用::::::::::::::::::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06138 传真:0898-65322898
信箱: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