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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初审《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规定(草案)》


2007年09月28日 08:06

  中新海南网海口9月27日讯(记者 关向东)二十七日,海南省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海南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规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海南省林业局副局长周燕华,关于《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

  说明指出,海南省是岛屿省份,地处热带地区,海岸线长1528公里,易受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危害。沿海防护林是沿海地区的第一道屏障,对保护生态环境,遏制土地荒漠化,抵御台风侵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格,导致沿海防护林遭受严重破坏。为了加大管理力度,加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海南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制定《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规定》,将2004年海南省政府制定的《海南省沿海防护林管理办法》上升为人大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海南省人大环境资源工委,对海南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规定(草案)》,提出了初审意见。(完)


编辑:黄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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