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南省财政已下拨2.7亿元补贴石油涨价受损行业


2007年11月06日 08:36

  中新海南网11月6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记者5日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海南省财政已向各市县及部门下拨2.7亿元的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目前资金已经陆续开始拨付到位。渔业、林业、城市公交等行业将受惠于此项政策。

  据介绍,2007年度海南省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共计2.7亿余元。获得补贴的部门分别为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及岛际水路客运。其中,渔业部门获得1.9亿余元,林业部门获得442万元,城市公交部门获得4740万元,农村道路客运部门获得840万元,出租车部门获得886万元和岛际水路客运部门获得1112万元。

  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财政局及洋浦财政局应按有关规定,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县的海洋渔业、交通部门及相关国有林业企业。并且,各市县的海洋渔业交通部门于11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兑现给补贴对象。省林业局也应在11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同时,本次下达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要全部用于兑现补贴对象,不得截留、挪用。兑现给补贴对象的资金,属单位企业的资金,要通过银行划拨资金兑现;属个人的资金,要通过其银行储蓄“一卡通”(一折通)兑现。补贴资金应一次性全额发放给补贴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发放给补贴对象的资金中抵扣各项税费。(陈岚桦 兴利)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李宇春黑色裙装亮相

"嫦娥一号"顺利进环月轨道

三亚农用车上挂“摇篮”

琼中绿橙防“李鬼”出四招

台小政党寻求突破谋整合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