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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项目


2007年11月23日 08:35

  中新海南网11月23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8年—2012年)和2008年立法计划项目,以及法规草案建议稿。

  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是省人大常委会拓宽立法渠道、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强立法科学性和民主性,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就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等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项目或立法建议及法规草案建议稿(建议稿请附起草说明)。

  据介绍,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建议稿一经采用,省人大常委会将吸收建议人参与地方立法活动,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其所提出的法规草案建议稿经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欢迎社会各界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立法项目的征集活动。

  立法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广场69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6570203电话:65380851

  传真:65380851 65228592

  电子信箱:gzbac@163.com。

  (作者:邱大军 彭志明)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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