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琼中国营岭头茶场原副书记无证采伐林木获刑四年


2007年12月08日 08:53

  中新海南网12月8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 近日琼中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刘定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罗英武、叶连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

  国营岭头茶场原副书记的刘定海为了种植马占树,在未经琼中县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于2007年3月份的某一天叫罗英武帮其找人到国营岭头茶场新建队311高地清除杂草、灌木、野藤和砍伐直径10公分以下的树木。罗英武便叫叶连清联系砍山的人,并商定每亩75元工钱。于是,叶连清叫王世林等人砍山,王世林等人在清除杂草、灌木、野藤的同时,还砍伐了稿类木、三角枫等天然林木。经鉴定,王世林等人毁林面积为80.2亩,被毁林木立木蓄积量为115.4立方米,出材量为99.2立方米,被毁幼树3368株。

  法院审理认为,刘定海、罗英武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砍伐林木,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宣判时,三人未当场表示是否上诉。(作者:林莹 尹松 林俊)


编辑:黄英剑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六细节表明叶一茜怀孕

学校组织女生欲整形当空姐

承包到期经营方与业主对峙

台中正堂主牌匾已拆去几块

西海岸海鲜店该如何规范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