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跟学生借钱还债,也亏教育局想得出来


2007年12月12日 11:22

  为还10年前的“普九”欠款,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教育局向辖区内的10多所中小学的每个学生借款300元还债(12月10日《东方今报》)。

  堂堂的政府部门,竟然要向学生借钱来还债,而且还郑重其事地下发文件,对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这一无与伦比的“创新”,我有两点不明白。

  其一,教育局欠债,为什么要这些学生来买单?按照新闻里的描述,这笔800多万的钱是为了让梁园区通过1996年的省“普九”验收而欠下的。由此,就是一年复一年,“借新生钱还老生债”。如此看来,当地教育部门可真有经济头脑,“借鸡下蛋”的无本买卖竟然也用到了学生头上。可是,要知道,按照义务教育的根本原则,怎么也轮不着学生来交钱买单啊!

  其二,既然是借钱,那就有个你情我愿的问题。也就是说,按照社会性伦理来看,借钱是情分,不借也是本分。因此,借钱应该秉承双方自愿的原则。可是,看看当地教育局发出的红头文件,明摆着是强制性的,哪里有一点自愿的影子!既然你要在学校上学,向你借300元钱,又有哪位家长敢说一个不字!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与其说是“借钱还债”,倒不如说是“非法集资”来得更准确。试问,这样非法的勾当怎么能够出现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中呢!

  毋庸置疑,公办学校是提供学生学习的公共服务机构,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务的管理部门,而学生的义务仅仅只是来学校进行学习。应该说,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很容易厘清的,根本用不着搞得这么复杂。可是,如今却由于掺入了过多的经济因素,才弄得如此尴尬。

  学校不是不可以借钱还债,但借钱还债应该建立在一定的规范原则之下。教育局向学生借钱的双重悖论告诉我们:政府部门的任何管理行为必须以合法合理的方式予以实现,否则,就很有可能事与愿违,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孙广勋


编辑:王晓东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谢娜版“华筝公主”惹争议

20年前被弃女婴自学成才

陈水扁推"去蒋"的真实目的

海口查获大量过期珍珠粉丝

热血情侣徒步全国迎奥运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