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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0多元


2008年01月06日 09:40

  中新海南网1月6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为确保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受到影响,海南省去年两次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目前,我省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均超过200元,相比2007年之前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0多元。

  目前,海南省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按入伍时间不同分为3种标准: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伍的年发3196元,月发266元;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伍的年发2660元,月发222元;建国后(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年发2530元,月发210元。每人每年分别提高生活补助756元、840元和950元。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可享受上述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有1.5万名。(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石青理)


编辑: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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