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南展开打击“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2008年03月14日 07:55

  中新海南网3月13日电(付美斌)记者今日获悉,为确保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海南建省办特区20周年纪念活动和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重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运行,海南省公安厅联合省综治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文体厅、海南电监办等相关部门,从3月至10月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活动。

  据了解,海南“三电”案件仍处于高发状态,主要是由于部分废旧金属收购站非法收购“三电”设施等违禁物品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治。为此,省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省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确定在专项斗争期间,全省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要比去年同期下降15%以上,经济损失下降20%以上的目标。

  省公安厅领导对此次专项活动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剪断“三电”犯罪利益链条,摧毁犯罪网络;二是要把主要目标转向流动收购摊点和堆放被盗“三电”设施的地下仓库,以及销往岛外的渠道;三是要反复清查,大造声势;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建省庆典、奥运火炬传递及奥运会前夕,要全面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三电”设施安全隐患;各项活动期间,相关部门、单位调整部署,增加力量,加大密度,切实加强对重点线路(台站)的巡护值守,确保重要“三电”设施安全。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栏目热点

新楼盘被旧办公楼"死咬"

海口28小2500名师生如厕难

反扒大王擒获海口贼"军师"

中国首个饼干国标5月实施

周易能否进教材引争论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


琼州夜谭
海南要闻
图片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