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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中小学生要学会自我保护


2008年03月19日 08:40

  中新海南网3月19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口市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今天提醒,当学生在校园外遇到不法分子的敲诈勒索或抢夺时,一定要懂得自我保护。

  为加强防范,海口市公安部门有关人员说,在校内,老师在课堂上要给学生讲法律常识,提高学生们的防范意识,并告诫学生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在校外,学生放学回家时,走路要尽量靠人行道里边走,随身携带的包要放在前面,不要边走边打手机。万一遇到抢劫,学生不要冒失反抗,也不要盲目学英雄,要保持沉着冷静,认清歹徒的体貌特征,找适当的机会及时报警。另外,学生平时最好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的物品,如手机、手表,不要在同学面前露富,尽量减少单独行动。

  省教育厅关工委副主任林泽龙认为,进入青春期的男孩子容易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因此,放学后特别是晚上,女同学不要单独外出,也不要穿着暴露的衣服外出。

  林泽龙认为,孩子的校园安全问题不只是孩子自身的问题,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同时也是社会的责任,建议由党政部门牵头,公安、工商、城管、交通、卫生部门以及社区共同协调,形成一个保障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王颜梅 范金娇)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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