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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未结束 儋州车主却收到4月份违章通知书


2008年03月26日 10:21

  中新海南网3月26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今天是2008年3月24日,可是我收到儋州市交警大队寄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中称,我的小车分别在2008年4月19日和20日违章,真是奇怪了,难道我的车进入‘未来’提前违章不成?”儋州居民郑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时说。

  24日上午,记者见到郑先生时,他拿出儋州市交警大队寄给他的那两张处理通知书给记者看。记者看到到,编号为9003500247的处理通知书称,郑先生的小车琼C251XX“于2008年4月19日在人民路-文化路(北南方向)处闯红灯”,落款日期为2008年1月23日。在编号为9003500277的处理通知书称,郑先生的琼C251XX“于2008年4月20日在人民路-解放路(东西方向)处占道”,落款日期为2008年1月23日(见上图)。信封邮戳时间表明,处理通知书是在3月19日寄出的。

  郑先生告诉记者,在收到这两张处理通知书后,他感到不可思议,今天才是3月下旬,而他的车却在今年4月份违了章,真是奇怪了。他立即赶到儋州市交警大队去咨询。一位姓邓的办公室人员态度很不好,说这是工作人员打错日期了,这有什么奇怪的,况且这只是通知书,而不是处罚决定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24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儋州市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邓礼华。邓礼华说,处理通知书是该大队委托当地邮政部门负责打印并寄给车主的。他查过了,郑先生的车是在2007年4月份违章的,由于工作人员马虎大意,结果打错了日期。另外,处理通知书只是起告知作用,不是处罚决定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郑铁 张洁)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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