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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禁用可降解塑料袋?省国土环资厅厅长解答疑问


2008年03月28日 10:22

  中新海南网3月28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在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中,无论是可降解、还是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袋和塑料餐具,都属于禁用范围。27日下午,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严之尧详细解答了此次《草案》引发群众关注的几个疑问。

  问:为何只禁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和餐盒?

  答:塑料制品种类繁多、用途广泛。目前我省的“白色污染”主要来源是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和塑料餐饮盒,其他如保鲜膜、重复使用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包装材料等,有的使用量小,有的生产、生活还不可或缺。

  问:可降解的塑料制品为何也要禁?

  答:目前市场上使用的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仍然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它们只是在原料中加入一定的添加剂,主要成分还是聚乙烯,所谓“可降解”只是塑料袋碎裂,变成碎片,但其内在的分子性质没有改变。而且,执法部门目前对塑料制品的降解性质还没有相应的检验能力。如果不禁可降解塑料制品,会给执法部门的执法带来很大的难度,有可能造成法规无法执行。

  问:为何禁止公共场所提供塑料制品?

  答:公众之所以能够大量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是因为其取得的无偿或廉价,如果禁止超市、菜市场等公共场所无偿向公众提供塑料包装袋,就可以极大地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和污染。(刘艳)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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