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5月7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昨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根据卫生部的通知要求,从5月3日起,我省将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截止5月6日10时,全省共报告手足口病81例。其中海口市2例手口足病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均为轻症病例。
截至5月6日10时,我省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81例,其中海口市66例(秀英区9例,龙华区21例,琼山区17例,美兰区19例),三亚市2例,五指山市3例,文昌市4例,澄迈县1例,临高县5例,患者年龄最大15岁,最小1月龄。海口市2例手口足病病例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感染,均为轻症病例。
省疾控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手足口病疫情进行了分析。专家认为,手足口病在我省每年均有发生。2004年曾经发生上千例病例,但没有死亡病例报告。卫生部5月2日将手足口病列入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之后,我省报告发病数在短期内较快上升属正常。专家说,手足口病是一种可防、可控、可治的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从我省近年来报告的疫情资料来看,每年的发病高峰为春、夏季。
我省将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发热门诊,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责令各乡镇卫生院、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起首诊负责制。一旦发现发热,伴手、足、口等部位出疱疹患儿,要严格进行隔离治疗,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对不按要求报病或迟报、漏报以及不落实相关诊治管理要求的人员要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责令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小学生和幼儿晨检制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将患儿隔离治疗。作者:常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