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向,陵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股长,曾被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三等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个人。
从警十四载,有十一年除夕夜在事故现场
2004年大年初一夜11点钟,在陵保线29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接警后李仕向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由于是大年初一,死者亲属身心很痛苦,情绪极不稳定,提出了很多不合理的要求和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面对死者亲属的过激言行,当时围观的群众较多,稍有处理不当,就会引起不良事件。李仕向积极劝导围观群众离开,并以理晓人,以情感人,安定死者亲属的情绪,赢得了死者亲属的信任,使这一事故的处理工作得到了顺利进行。
2006年8月是李仕向爱人因病在县医院动手术,住院期间,在爱人最需要他陪在身边的时候,他却不能尽到丈夫的责任,请一天假好好照料她,在病床边陪她度过一个晚上。
每年春节值班他都主动要求在除夕夜和大年初一值班。从警十四载,有十一年春节除夕夜都是在大队值班室或在事故现场度过。
常与死人打交道一次从水中捞出5尸体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艰苦的,也是最脏、最重、最累的工作。
2002年1月24日17时在东线高速公路196公里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小货车冲出路面掉进1米多深的水沟内,车内5人当场死亡,死者尸体全部都夹在车内,为了尽快将事故车和尸体打捞上来,李仕向几下脱光衣服,穿着裤叉,顾不及水沟内难闻的腥味和寒冷的天气跳入水中,用铁棍将车门撬开,从车内将尸体一具一具地搬了出来,拉到岸上,清理事故现场,疏导交通,一直忙到凌晨3时多才带着疲备的身子回到家中。
眼里只有法律,没有人情
2005年8月,冯某骑二轮摩托车与汽车相撞,在处理经济赔偿时自以为与李仕向是同学又是远亲,会关照他,便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并多次上门要求李仕向帮忙。李仕向对冯某说:“同学是同学,原则必须坚持,交通事故处理要集体讨论决定,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合理的要求一千个支持,不合理的要求一个我都不会支持,后来这起事故按照法律程序做出了公正的处理。”
李仕向严肃地说:“只要自己行为端正,不怕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在他这里只有法律,没有人情”。2006年4月,郭某驾车不慎将行人给撞了,造成一般交通事故,根据责任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郭某驾驶的车辆已脱保,为减少事故赔偿金,郭某通过朋友带来了礼品到李仕向的办公室说情,希望能减轻事故责任,他义正词严地对郭某说:“如果被撞的是你的家人,别人这样做你能接受吗?”一句话让郭某无言以对。最后郭某还是负了全部责任,伤者也得到了应得的事故赔偿金额。 (王蓓蓓周平虎)
来源:海南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