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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国企负责人奖励办法:优秀者最高奖10万
2008年05月14日 10:31

  昨天记者从市国资委获悉,本市已出台《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特别奖励暂行办法》,对优秀国企负责人将视业绩情况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特别奖励。这是国内首个专为国企负责人制定的激励政策。

  据介绍,特别奖励金以国企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为奖励对象。奖励条件有:企业连续三年全面完成市国资委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考核为A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通过科研开发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级创新奖励的;企业在资产重组、破产退出、节能减排、完成重大投融资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优质、高效完成政府重大工程项目的;企业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在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风险管理、战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使业绩明显提升的;其他获得有关部门专项表彰的。(记者王刘芳)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晨报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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