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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法院近日受理首例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2008年05月16日 10:53

  中新海南网5月16日电 据法制时报报道,近日,琼中法院受理了由琼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该案系本院受理的首例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卓某某为了种植橡胶,在未经琼中县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05年6月至9月期间擅自窜到海南省黎母山林区鹦哥傲管理区二林班附近的虎嘴岭上砍伐天然林木,基中砍掉较小的青梅树(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11株,另外将13株较大的青梅树剥掉部分树皮,造成其中5株青梅树木枯死。经鉴定,被毁的其他林木立木蓄积量为17.4716立方米。

  该案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 宋飞杰 通讯员 谭丽丹)

  
编辑:陈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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