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涨而下降
2008年05月18日 09:21

  海南省有关部门近来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稳定市场物价,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为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海南将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省财政部门将在今年6月底前,将中央及省级财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下拨给市、县;在今年9月底前,各市、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各市、县要简化补贴发放手续,直接给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

  此外,有关部门将及时发放今年3月至6月高校学生每人每月20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月40元的临时补贴;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继续实行按居民用户收费的优惠政策;落实对学生食堂的各项优惠政策,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海南省还建立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形成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调整机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相应提高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作者:卜云彤、姜琳  

  
编辑:付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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