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赶走农民工是何用心?
2008年05月30日 11:13

  27日,广东省东莞市对《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报告》(讨论稿)进行了评议和表决。《报告》提出,要以提高出租屋租住和经营成本的经济手段推动新莞人回乡创业,转移低素质劳动力、优化人口结构。

  给外来人员设门槛,称外来人员为低素质人口,东莞不是第一个。早在2006年广州就发布过“抬高门槛,减少低素质外来人员”的消息,当时消息一出,也引来不少争议,现在东莞拟提高房租与经营成本转移低素质劳动力、优化人口结构,又是一场轩然大波。

  笔者承认,提高人口素质是地方发展的重要因素,影响和制约东莞科学发展的问题确实应该解决。但是,发展阻力是多方面的,这并不是新莞人低素质惹的祸。因此,我对“提高房租转移低素质流动人口”的说法不敢苟同。提高外来人员房租与经营成本,反而是卸磨杀驴,扫地出门。

  真正的人口素质除了学历、文化素质以外,还应该包括道德文明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方面面。动辄以“低素质”界定外来人员的人,能标榜自己的素质高吗?毋庸讳言,外来人员,特别是外来农民工学历层次比较低,他们很难解决什么高科技课题。他们也会给城市带来一定的资源矛盾与公共服务问题。但是他们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从事的多数是脏苦累、劳动密集型的基础工作。不仅他们的存在价值不容忽视,而且城市也需要他们。他们需要城市给他们饭碗,城市也需要他们的奉献。两者相辅相成。因此,在我看来,“低素质新莞人”在城市混饭吃,实际上是市场双向选择的结果,他们适应并满足了城市发展的需要,他们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并不靠当地政府施舍来生存。如果城市不需要他们,不能给他们提供就业机会,不用当地政府提高房租、增加经营成本,他们也会拍屁股走人。

  何况,由于户口、身份壁垒的限制,他们在城市只能分配到有限的生存权利。这些权利与充满优越感的当地人比起来本来就微不足道。政府不但不带头营造一种尊重外来人员的社会氛围,让他们公平参与公共资源分配,还认定他们阻碍了地方的发展,用提高房租、经营成本这种不厚道的手段逼他们离开曾经洒下汗水与泪水的城市,这无疑是在他们的心底划下歧视伤痕。

  一句话,高素质也好,低素质也好;老莞人也好,新莞人也罢,他们都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共同构筑了和谐的城市风景。要我说,人口素质高低之说,本身就是一个没有技术含量的伪问题。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付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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