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六个条件
●贷款额不超过购房价格的70%
●利率比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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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7名职工申领住房贷款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新闻发言人陈奎明告诉记者,此前签定的框架协议已经通过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市县农信社,要求各市县联社组织专人到当地农场主动沟通,上门服务了解客户需求。其中屯昌县已有部分农场开始着手操作。省农信社通过初步了解,该县6个农场共约3万职工,大多职工有此需求。5月,南吕农场已经发放7笔职工住房贷款。
据悉,职工办理住房贷款需要一个前提,即需办理职工住房贷款的农场与所在市县联社(信用社)签订关于农垦职工“安居乐”住房贷款信贷服务的合作协议。农场需向农信社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农场要在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开立建房专用帐户。
房贷惠利:
比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
陈奎明说,通过农信社申请住房贷款程序简捷方便,而且十分惠利。依据暂行办法,凡农场在职职工集资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贷款,可享受比工资担保贷款更优惠的条件———即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期限为5———10年。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新的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标准重新计算执行。
谁能贷款?
前提条件是工资由信用社代发
一名普通农场职工若想申请住房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首先要居住在贷款信用社服务辖区,具有固定住所,稳定工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其次社会信用良好,在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没有不良贷款记录。第三申请并经单位审查、审批同意购房,持有与卖房单位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第四、工资由信用社代发,在贷款信用社开立个人工资帐户,以工资收入为还款担保和所购买的住房为抵押;第五、一对夫妻只能1人申请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不超过购房价格的70%
贷款额不超过借款期限内累计个人工资收入的60%,也不超过购房价格的70%。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贷款专项用于农垦职工集资建房。贷款方式以工资担保和所购住房抵押,先以工资担保的方式发放贷款,待住房建设竣工,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陈奎明说,申请住房贷款办理到审批通过仅需要半个工作日,若尚未开设帐户的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贷款则需7天,完成整个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