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6月18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17日上午,省政府组织发改、财政、商务、民政、农业、工商、物价、统计等有关部门召开全省物价调控监管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今年我省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
食品价格上涨近两成
创12年来涨幅新高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快速上涨之势。1-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9.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涨幅列居全国第10位。其中,食品和居住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比去年同期分别上涨了19.3%和11.4%。
当前我省CPI运行的主要特点:一是涨价范围广。今年前4个月,在构成CPI的8大类价格中,有5类价格同比上涨,涨价范围呈扩大之势。二是食品类价格涨幅大。一季度,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8.9%,创1996年以来价格涨幅新高,影响CPI上升7.6个百分点,成为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动力。
当前物价持续上涨,对相关行业和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一季度,由于食品价格上涨,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多支出352元,月均多支出117元,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多支出53元,月均多支出18元。
企业成本上升
海马产值下降25%
物价过快上涨,企业成本上升,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一季度,海南炼化受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影响,成本支出增加23.13亿元,亏损8亿元;一汽海马受钢材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产值同比减少6.24亿元,下降25.2%;华能海口电厂受煤炭、海运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亏损1.2亿元。
会议要求,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切实做好稳定市场物价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物价综合调控监管机制,平抑市场物价;加强价格监测组织体系和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提高政府调控物价的能力;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等措施。(作者: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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