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6月18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昨天,记者从全省物价调控监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从6月中旬到8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市场物价综合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市场价格以及低收入群体的各项生活保障制度和抑制物价上涨保持物价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据省物价局局长刘善义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较大,市场不规范的价格行为较多。据此,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物价综合检查工作。这次检查的重点是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涉农收费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国家机关收费等。对已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及时跟踪检查,确保国家机关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整治高中阶段和高等、中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和高中择校费收取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以及违反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向学校摊派各种费用的行为。
开展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饲料、化肥、水泥等重要商品实行提价申报或调价备案制度情况的检查,确保我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贯彻执行到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检查高校学生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各市、县在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城乡低保户补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等。
记者从会上还获悉,我省将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困难群体的利益,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此外,我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标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及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要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当物价上涨时,上述3种标准也要随之提高。(作者:陈文剑 陈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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