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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补贴低收困难入群体 每人每月定额20元
2008年06月19日 08:44

  中新海南网6月19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海口市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工作方案确定,当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上涨2个月超过7%以上,每人每月定额补贴20元。这是记者昨天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的。

  补贴对象为民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农村的低保户和五保户。补贴的标准采取分段定额补贴的办法,其标准是:当CPI连续上涨2个月超过3%-5%(含5%,以2007年为基期,下同),每人每月定额补贴10元;当CPI连续上涨2个月超过5%-7%(含7%),每人每月定额补贴15元;当CPI连续上涨2个月超过7%以上,每人每月定额补贴20元。

  补贴资金从市政府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在市政府审批确定具体补贴方案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市财政局及时拨款到位,市民政局按低保户补助发放渠道及时发放。(作者:陈敬儒 魏茗)

编辑:付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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