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中新海南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航空公司拟提高燃油附加费
2008年06月22日 11:19

  “上调燃油附加费的申请肯定是要递上去了的,不过具体标准现在还不知道。”昨天晚上,东方航空董秘罗祝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磊昨天也向本报记者证实了航空公司将申请上调燃油附加费的消息。

  记者了解到,对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问题,国家发改委在《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中就明确表态,“铁路货运价格和民航旅客燃油附加标准由企业自行消化一部分成本增支因素后适当提高,具体另行规定。”

  机票价格会否折扣降低、价格提高?各大航空公司对此予以否认。有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可能从今年7月1日开始。

  据了解,目前国内航线按照每人60元(800公里以下)、100元(800公里以上)不等来征收燃油附加费。关于上调标准,业内目前有两种说法:

  说法一,将800公里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从60元调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从100元调至130元;说法二,800公里以下每人从60元调至100元,800公里以上调至150元。(记者王飞)

  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

编辑:付美斌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搜索更多关相报道:
·栏目热点
航空公司拟提高燃油附加费
布吕尼谈她与萨科齐的结婚
茶馆专业委员会成立
女艺人睡衣印有藏独标志
台最多产妈妈:14岁结婚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