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6月30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近日,万宁市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了琼海市龙江镇政府拖欠琼海市恒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一案。
申请执行人琼海市恒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琼海市龙江镇政府拖欠工程款一案,于2002年3月19日由琼海市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总额为31万元。琼海市法院在执行期间,琼海龙江镇政府仅给付3000元的债务。经省高院批准,该案于2004年11月15日被交叉到万宁市法院执行。万宁市法院在多次执行过程中,琼海市龙江镇政府均以财政困难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2008年5月21日,万宁市法院派员对琼海市龙江镇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行扣划了龙江镇政府10万元至万宁市法院执行帐户上。此后,琼海市龙江镇政府表示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并在万宁法院的主持下和琼海市恒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记者 琼文 通讯员 卓琼川)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