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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新体制 农场职工也拥有产权房
2008年09月06日 08:02

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产权房,黄岭农场十二队的职工们喜笑颜开。杨平昌 温权辉 摄

  中新海南网9月6日电 据海南日报报道,“我在农场割胶几十年,一直住的是农场的砖瓦房,没想到现在老了,竟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平顶房,还办了房产证。”昨天下午,黄岭农场12队退休职工蔡华世手拿刚领到的房产证高兴地说道。跟他一样高兴的还有该农场其它27户职工,他们也都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产权房。

  长期以来,海南农垦除了在海口、三亚等市区的干部职工拥有自己的产权房外,绝大部分基层职工住的是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兵营式住房,虽经多年修修补补,但仍然窄小、破旧,而且在旧体制下,职工既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住房政策,也享受不到农村群众的宅基地政策,住房始终没有产权。据统计,目前垦区仍有10多万职工群众住房困难。

  去年以来,省农垦总局将职工住房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来抓,提出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广大职工群众都拥有一套产权房。今年5月,省农垦总局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协议,获得50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农垦职工新建住房13万套,并计划今年内完成4万套职工住房,按省农垦总局扶持20%、农场配套10%、职工自己负担70%的政策实施。

  黄岭农场积极组织实施职工住房方案,计划今年内完成职工住房642套,第一批162名职工率先得到住房贷款500万元。目前该场职工住房已开工285套,总面积16457.4平方米,已竣工121套,面积6261.9平方米。同时,该场争取屯昌县房产局大力支持,使基层连队职工足不出户就可以领到房产证。

  昨天下午,在绿树掩映下的崭新住房前,刚为12队职工发完房产证的农场场长番亚圣说,现在基层职工也拿到了房产证,自己的住房属于私有财产并得到法律保护,这在农垦的历史上算是翻开了新的一页。

  作者:孙乐明 杨平昌 温权辉

编辑:陈少婷
本文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社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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