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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5月1日起全面开始伏季休渔
2021年04月30日 17:35  来源: 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见习记者刘婧姝 特约记者黄兆雪

  4月29日下午,海南日报记者从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召开的2021年伏季休渔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5月1日12时起,昌江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为休渔时间,其中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东海和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休渔海域,休渔范围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渔船、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渔船,以及定置作业类型。

  按照方案相关要求,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休渔渔船的渔具应捆扎、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或搬离渔船进库存放;需修理的渔具,应在修理完毕后立即封存或进库存放;具备条件的地区,渔具应与渔船分离存放。

  此外,在休渔期间,禁止将其他作业类型变更为钓具;刺钓渔船进行钓具作业时,不得携带刺网作业相关网具及设备;除钓具外的所有休渔渔船不得携带渔具进入休渔海域。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捕捞辅助船必须同步休渔,伏休期间禁止为休渔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伏季休渔期间,租用渔船出海开展渔业资源调查或其他相关活动的,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和管理规定办理。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