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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推进3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2021年06月24日 11:33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3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6月23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获悉,针对该县3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滞后情况,乐东约谈相关负责人,推进滞后任务整改。

  乐东黎族自治县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共3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第175项整改措施“责令尖峰岭保护区内的天池农家乐饭庄、天池农家饭庄、桃园酒店在2018年底前完善相关手续”整改进展滞后,自然保护区违法建筑没收后续处置问题尚未解决,尖峰岭天池桃园酒店项目位于尖峰岭自然保护区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该区域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且位于开发边界外,酒店部分用地不符合乐东总体规划,且现状为农用地,造成后续补办手续困难。下一步,乐东将加强沟通协调,协调国家林草局同意天池桃园酒店调整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及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整改完成期限为2021年12月底前。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第252项整改措施“2020年底前,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整改进展滞后,尖峰镇污水项目原厂址变更后,现厂址不符合乐东总体规划,项目用地手续迟迟未完善。下一步,乐东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整改完成期限为2021年8月底前。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第136项整改措施“加强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动污染水体治理,确保辖区内城镇内河(湖)水质基本消除劣V类”整改进展滞后,由于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同时佛罗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导致生活污水直排入佛罗溪,河道两岸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监管及清运较困难。下一步,乐东将加快推进建设佛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佛罗溪生态治理项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快推进陀兴干渠引水工程。整改完成期限为2021年12月底前。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