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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东方发布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公示

  据中共儋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儋州市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公示

  经儋州市委常委会研究,现将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何琼,女,黎族,1989年9月出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儋州市东成镇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镇党委宣传委员。

  夏赈泽,男,汉族,1989年2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儋州市委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拟任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任人选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电话:12380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中兴大道市委大楼十八楼1801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71799)

  网上举报:http//12380.hainan.gov.cn

中共儋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8日

东方市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公示

  经东方市委研究,现将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陈汝花,女,黎族,1982年11月生,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兼),拟提名为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许国文,男,黎族,1986年8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东河镇三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

  吴锋,男,黎族,1985年11月生,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感城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拟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符方微,男,黎族,1973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八所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拟任乡镇党委书记。

  符永良,男,黎族,1990年8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江边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江边乡监察室主任,拟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符德俊,男,黎族,1985年1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四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四更镇监察室主任,拟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谭新斌,男,汉族,1980年8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三家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三家镇监察室主任,拟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涵,男,壮族,1988年9月生,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一级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主任。

  王传发,男,汉族,1988年3月生,大学,工学学士、在职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一级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主任。

  陈启杰,男,汉族,1992年8月生,在职大学,在职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一级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主任。

  陈明敏,男,黎族,1984年10月生,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东河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东河镇监察室副主任,拟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主任。

  张新阳,男,汉族,1991年1月生,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一级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主任。

  符修平,男,汉族,1989年10月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四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主任。

  许会这,女,汉族,1985年7月生,研究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大田镇副镇长,拟任乡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洪崇,男,汉族,1992年1月生,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八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钟家造,男,汉族,1989年8月生,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八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乡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王锐,男,汉族,1982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级科员,拟任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任用干部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2380,25535376。

  传     真:25535721。

  联系地址:东方市委大院二号办公大楼市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干部监督室(邮编:572600)。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8日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