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0月19日起启用电子驾驶证
交警部门公布申领条件和操作流程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赵莎 通讯员林馨 特约记者陈世清)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海口作为第二批推广驾驶证电子化试点城市,将于10月20日起启用电子驾驶证,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亮证”“亮码”服务。
据介绍,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驾驶证须在有效期内。若驾驶证状态为记满12分、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不能申领电子驾驶证;驾驶证状态为撤销、吊销、注销的,已申领的电子驾驶证不再显示;当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发生变化时,驾驶人需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
海口交警部门提示,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由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手机上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适用于执法检查、办理交管业务、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等。
申领操作流程
■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驾驶证电子版”;
■进入“我的驾驶证”页面;
■根据提示点击“申领”;
■根据提示完成拍照;
■输入身份证有效期,点击“下一步”;
■提交申请后,点击“查看进度”;
■在查看“网办进度”页面,显示驾驶证电子版“申请已受理”;
■电子驾驶证申领中;
■电子驾驶证申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