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予以处罚款2万元,对五指山亚三商行处罚款3000元。
据介绍,8月19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对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未发现超过保质期的嘉顿@芝麻苏打饼干,并在该公司的电脑系统的零售商品统计系统里,查看到相关嘉顿@芝麻苏打饼干的销售记录。
当天,执法人员还对五指山亚三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商行进门右侧的食品销售货架的最下方的地面的一个纸箱里摆放着10包超过保质期的美好小香肠(生产日期:2021.01.08,保质期:6个月),货值金额25元,执法人员予以扣押。
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五指山亚三商行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近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处2万元;依法对五指山亚三商行没收扣押的10包预包装食品美好小香肠,并处3000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