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万宁—正文 分享
万宁"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审前羁押率降至65.3%
2021年12月02日 10:54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 | 记者张惠宁

  12月1日,万宁市检察院举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万宁市检察院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高司法办案效能,今年以来,结合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开展了一系列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工作,审前羁押率降至65.3%。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玉林介绍说,国家确立“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比例大幅下降。从近三年万宁市刑事犯罪的数据来看,重罪案件从2019年的302人下降到今年截至目前的59人,占比从28.4%下降至12.4%。在重罪比例下降、轻罪迅速增加、社会危险性较小的行政犯占多数的形势下,逮捕羁押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同时,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代表的一系列新的刑事司法制度的出台,推动了刑事诉讼结构、控诉方式深刻转变。目前万宁市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稳定保持在80%以上,远远高于不认罪认罚案件,已经成为刑事案件的主要诉讼模式。

  据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圣法介绍,万宁市要求检察官必须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把法治思维运用到办理每一个案件之中,把法治理念融入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各项工作环节。同时,科学运用检察官绩效考评制度,分别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方面分别设置正面评价指标,推动形成“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新格局。

  今年10月,万宁市检察院推动召开了万宁市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会议,并与万宁市人民法院、万宁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了一般应当适用、可以适用、慎重适用、一般不适用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形,确保精准定性、公正执法。《细则》提出,对于犯罪事实基本查清,主要证据已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稳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一般应当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加强了对民营企业的保护。《细则》还规定,对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及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存在争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召开听证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稳妥适用非羁押措施。

  万宁市还强化各政法单位沟通协作,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精神落实到案件各环节。

编辑:叶霖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