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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法院圆满执结三起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
2021年12月07日 12:08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7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黄婷婷)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加大沟通协调和强制执行力度,圆满执结三起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执行标的41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昌江法院分别于2020年5月14日、7月20日就原告某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省霸王岭某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三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二原告分别于2020年7月8日和2021年1月4日向昌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昌江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执行过程中,昌江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了解到被执行人因生产经营不景气,单位经济收不抵支,出现相关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困难的局面,而且其名下的土地、房产因权属及政策等原因不宜处置,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因案件执行难度大,昌江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向海南高院进行汇报,随后海南高院向省委政法委报告,确定上述三起执行案件由省委政法委领导包案督办,力促案件顺利执行。

  2021年6月25日,省委政法委组织省高院、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召开接访会议。经会议协调,申请人某一建和某五建同意免除相关利息,被执行人只需全款支付本金即可。会后,昌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一是继续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土地及房产;二是研究启动评估拍卖措施,预备对被执行人某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三是密切跟踪被执行人一笔清退款进度。

  通过多方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该笔清退款的指标已下发,昌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钟振强亲自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争取将被执行人的清退款下发至其公司账户,以便法院早日冻结划拨。

  2021年11月10日,该笔清退款发放至被执行人相关公司账户后,昌江法院及时对相应的410万余元采取了冻结措施。之后,昌江法院执行局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申请人某一建、某五建当场自愿履行承诺免除相关利息,只需被执行人全款支付本金。11月23日,昌江法院将冻结的款项划到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上述三起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