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提醒:皮卡车属限行货车 已开始电子抓拍
2021年12月23日 08:12 来源:海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期望

  “之前在限行时段出行,我没有收到罚单,但是最近却接连收到了7张罚单。”近日,海口皮卡车主刘先生称,由于未仔细了解海口交警支队2018年3月、2019年6月和2021年3月发布的3个《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己的车辆在禁行区域通行被抓拍7次,驾照要被扣21分。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海口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皮卡车属于轻型普通货车不是载客小汽车,近期已开始对违规进入市区的皮卡车进行电子抓拍。

  2019年年初,刘先生从朋友处得知,海口取消了皮卡车在城区限行的要求,喜欢开皮卡车的他便在当年4月购买了一辆。“从购车之日至今年11月前,我经常开皮卡车,很少收到交通违法通知短信。”刘先生称,但近期他却连续收到7个电子抓拍通知短信,告知他在海秀快速路、滨海大道等货车限时禁行路段“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并要求他按照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

  收到短信通知后,刘先生特意前往海口交警支队信访部门申诉,但工作人员告知他,尽管海口交警支队在2018年3月发布的《通告》限行货车类别中,特别标注“不包含皮卡车”,但海口交警支队在2019年6月发布的《通告》(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已废止了2018年3月发布的《通告》,再次将皮卡车纳入限行货车行列,2021年3月发布的类似《通告》,同样将皮卡车纳入到了限行货车行列。

  但刘先生称,海口市交警支队在2019年和2021年发布的《通告》中,均未特别强调皮卡车已再次纳入限行货车行列。记者查看《通告》内容也发现,2019年的《通告》中,限行对象为三类,分别是新能源货车、中型以下和中型及以上货车,2021年的《通告》中限行的货车同样是以上三类车,并未特别提醒“包含皮卡车”。

  对此,海口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王悦解释称,2018年3月发布的《通告》特别标注“不包含皮卡车”,是结合当时海口皮卡车保有量和市区交通现状制定的。随着海口市区交通流量增大,皮卡车数量增多,因此,海口于2019年6月发布《通告》,再次将皮卡车纳入限行车类。在市区交通压力未得到缓解的情况下,2021年3月发布的《通告》,自然就延续了2019年《通告》内规定的货车类型。

  为何2019年及2021年发布的两则《通告》中均未特别标注“包含皮卡车”?王悦称,皮卡车属于轻型普通货车(小型货车),这在皮卡车行驶证上均有标注,皮卡车的“身份”并不是载客小汽车。2019年和2021年发布的两则《通告》中,限行车辆类型均已明确包含货车,属于货车的皮卡车自然就在限行行列,无须特别标注说明。

  王悦称,相比于国内其他城市,从限行时间和路段来看,海口对皮卡车的限行要求相对宽松,“除滨江路、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国兴大道4个路段24小时禁行外,属于小型货车的皮卡车在其他路段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30分,已充分考虑到了皮卡车车主出行及载货作业需求。”

  为何近期才有皮卡车主反映被抓拍?王悦表示,2019年7月至今年8月期间,海口交警支队对皮卡车违规入市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今年8月开始正式抓拍。

  (本报海口12月22日讯)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