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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 被处罚款3200元、记27分
2022年02月18日 07:28 来源:中新网海南
昌江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查获。昌江警方供图
昌江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查获。昌江警方供图

  中新网海南新闻2月17日电(梁月秀) 2月15日晚,昌江交警在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酒驾驾驶人。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这名驾驶人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最终该男子被处以罚款3200元、驾驶证记27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留其车辆的处罚。

  当晚23时31分许,昌江交警在人民北路曹家路段开展酒驾醉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示意一名车牌号为琼D5Y***的摩托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对驾驶人信息进行核查时,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人符某伟的驾驶证是B2证,不具备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资格,且驾驶的摩托车并未按规定检验。

  昌江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符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检验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200元、驾驶证记27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留其车辆的处罚。

  昌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同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其性质等同于无证驾驶,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形成潜在威胁,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予赔付。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切勿以身试法。(完)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