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1日讯(记者 张宏波)私自配制祛痛液,并在网上购买产品标签进而销售,日前,乐东一按摩店因配制、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及虚假广告宣传产品的行为,被处以五万元罚款。
日前,根据线索,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1年8月份开始生产、销售祛痛液王产品。该祛痛液王产品是用高粱酒和三七、骨碎补、土鳖虫、红花配制而成,并未含有标签上标识的桃仁、透骨草、丁公藤、川穹和麻黄成分;当事人为了让产品有更好的卖点,通过标签标识虚假成分和功能主治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查明,该祛痛液王产品的标签是在网上购进,购进价格为0.18元/张;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广告内容也未能提供设计等广告费用凭证。当事人共生产了59瓶的祛痛液王产品,其中已销售了17瓶,销售价格为26.9元,成本为16.3元,上述产品的违法货值金额1587.1元,违法所得180.2元。